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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關(guan) 於(yu) 開展2024年製造業(ye) 人才支持計劃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7-05 作者: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開展2024年製造業(ye) 人才支持計劃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人〔2024〕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各中央企業(ye) :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hui) 精神,全麵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關(guan) 於(yu) 推進新型工業(ye) 化、製造強國等的重要論述,現組織開展2024年製造業(ye) 人才支持計劃申報推薦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範圍
製造業(ye) 人才支持計劃包括創新企業(ye) 家項目、先進製造技術人才項目、先進基礎工藝人才項目。2024年,麵向全國工業(ye) 和信息化重點領域,遴選支持100名左右創新企業(ye) 家、300名左右先進製造技術人才、500名左右先進基礎工藝人才。
申報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創新企業(ye) 家項目
1.擁護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嚴(yan) 格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e) 道德。
2.擔任企業(ye) 董事長或總經理,具有全球視野、戰略思維、創新精神和突出的經營管理能力,在行業(ye) 內(nei) 具有較大影響力。其中,民營企業(ye) 一般為(wei) 企業(ye) 主要創辦人且為(wei) 第一大股東(dong) 或最大自然人股東(dong) 。
3.帶領企業(ye) 聚焦主業(ye) ,走“專(zhuan) 精特新”發展道路,在科技創新、承擔國家重大項目(工程)方麵取得突出成效,所在企業(ye) 應在經營業(ye) 績、產(chan) 品市場份額、技術創新水平、質量管理能力等方麵位居行業(ye) 前列。
(二)先進製造技術人才項目
1.擁護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嚴(yan) 格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e) 道德。
2.擔任企業(ye) 技術負責人,包含技術總監、研發總監、技術副總裁、首席科學家、首席技術官、首席工程師、總工程師等。
3.長期工作在企業(ye) 技術研發一線,在行業(ye) 內(nei) 具有較高影響力,具有主持(承擔)國家或地方重大項目(工程)經驗,帶領團隊攻克技術難題。在技術研發中有重大技術革新成果,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
(三)先進基礎工藝人才項目
1.擁護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堅定,嚴(yan) 格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e) 道德。
2.是企業(ye) 基礎製造工藝方麵的帶頭人,長期從(cong) 事基礎工藝技術攻關(guan) 、實踐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進基礎工藝應符合《產(chan) 業(ye) 基礎創新發展目錄》中“基礎製造工藝及裝備”所列方向。
3.具有豐(feng) 富的實踐經驗,解決(jue) 了生產(chan) 製造過程中的關(guan) 鍵工藝難題或掌握先進操作技術方法,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
申報人要遵守同層次人才計劃不重複支持的要求。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在創新企業(ye) 家項目、先進製造技術人才項目、先進基礎工藝人才項目中僅(jin) 可選擇一項進行申報。
二、支持政策
(一)依托企業(ye) 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等,組織入選人才參加國內(nei) 外專(zhuan) 題研修培訓。支持入選人才按規定通過掛職、特聘等方式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國家製造業(ye) 創新中心等進行培養(yang) 鍛煉。
(二)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前提下,優(you) 先支持入選人才所在企業(ye) 承擔工業(ye) 和信息化領域重大項目(工程)。將入選人才指標納入工業(ye) 和信息化領域示範項目的認定或評價(jia) 體(ti) 係。
(三)可推薦符合條件的入選人才申報“國家工程師獎”“全國傑出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五一勞動獎章”等表彰獎勵。創新企業(ye) 家項目、先進製造技術人才項目入選人才可直接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先進基礎工藝人才項目入選人才由中央財政給予每人25萬(wan) 元經費支持,支持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鼓勵各地、各單位根據實際,對入選人才在積分落戶、子女入學等方麵予以支持。
三、推薦要求
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國有企業(ye) 、民營企業(ye) 及其他類型企業(ye) 的人選推薦工作。各中央企業(ye) 負責本企業(ye) 的人選推薦工作。
(一)推薦名額。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推薦名額不超過90人,各計劃單列市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推薦名額不超過18人(不占所在省份名額),各中央企業(ye) 的推薦名額不超過9人,並按照1:3:5的比例推薦創新企業(ye) 家項目、先進製造技術人才項目、先進基礎工藝人才項目人選。其中,各中央企業(ye) 推薦的創新企業(ye) 家應為(wei) 二三級企業(ye) 人選。
(二)材料填報。申報人請下載申報客戶端,按照要求進行填報。填報材料包括申報書(shu) 及有關(guan) 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證件;(2)企業(ye) 營業(ye) 執照;(3)幹部任免文件、控股證明或在職證明;(4)項目(工程)成果證明;(5)知識產(chan) 權證明;(6)榮譽獎項證明;(7)廉潔或無違紀違法證明;(8)企業(ye) 近三年納稅證明;(9)收入證明;(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其中,(1)-(7)項為(wei) 三個(ge) 項目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第(8)項是創新企業(ye) 家項目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第(9)項是先進基礎工藝人才項目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第(10)項為(wei) 申報人需要說明的其他相關(guan) 證明材料。
(三)審核把關(guan) 。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ye) 要加強對申報人材料的審核,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填報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杜絕弄虛作假。
(四)材料報送。請各推薦單位於(yu) 2024年7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的電子版(刻錄光盤)和紙質版報送至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電子版材料包括所有推薦人選的申報書(shu) ,紙質版材料包括所有推薦人選的申報書(shu) 1份、推薦人選匯總表1份、推薦函1份(均加蓋省級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ye) 公章)。計劃單列市申報材料由所在省份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統一報送。
四、其他要求
對違反下列要求的單位和個(ge) 人,取消其享受的支持保障政策,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不得實施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危害人體(ti) 健康、違反科技倫(lun) 理和科研誠信要求的活動。
(二)不得利用本計劃的支持政策,通過多頭申報、虛構項目、兼職掛名等方式謀取不當利益。
(三)不得借申報之名搶挖中西部、東(dong) 北地區人才。
(四)先進基礎工藝人才項目申報人,應當與(yu) 中央財政安排的支持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其他資金做好銜接及政策協同,避免重複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工作方向。後續相關(guan) 工作實施中,如發現重複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方向的,將取消先進基礎工藝人才資格,收回中央財政相關(guan) 支持資金,並在一定範圍內(nei) 通報。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國務院
國資委辦公廳
2024年6月24日